1、应当公开开庭情况: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2、实际公开开庭情况:
本院除依据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和解除收养关系案件;解除收养关系案件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离婚案件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案件和民诉法规定的不公开审理案件外,一律公开审理。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1 14: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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