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主题活动,提升村民环境保护意识,营造浓厚的环保法治氛围,6月3日上午,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龙山区人民法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赶赴东辽县安恕镇长兴村,针对市生态环境局向我院申请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长兴村部分养殖户向河流内排放污染物的现象,进行环保普法宣传活动,党组成员谢立明及行政综合庭干警参与活动。
活动中,行政综合庭法官首先对一起违法排污案件进行回访,传播守法意识,进行法律和道德说服教育,并让村民从中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和法官的关怀。随后,长兴村、石驿村部分村民参与座谈。座谈会上,法官通过以案说法,以审判案例为切入点,着重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村民代表、养殖大户畅所欲言,提出操作性强和实效性强的意见建议,并表示一定会通力配合,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最后,干警们深入村民家中、养殖基地等,向村民发放《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宣传资料100余份,详细讲解垃圾分类、水污染防治等环保知识,并结合审理的环境资源类典型案件,宣讲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环保方面的问题。并告知大家如何应对身边出现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号召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本次行政综合庭的普法宣讲,是龙山区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主题活动的一个缩影,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村民的法治观念,把法律带进村居,送到村民的心坎,提高了村民的环保法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强化农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同时,又引导群众充分利用法律武器来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依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村民们纷纷表示将以实际行动爱护身边的生态环境,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建设美丽家园做出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9 1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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