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龙法发〔2019〕36号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全院各部门:
省高院关于印发《“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1日转发给你们,为进一步确保我院专项整治活动高质量开展,现将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8日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确保我院“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省高院关于印发《“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吉高法〔2019〕97号),结合我院具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立足我院工作实际,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作风不正等突出问题,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
二、活动范围与时间安排
自2019年7月起至2020年3月止,贯穿于我院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正在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的全过程,范围为龙山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含文职人员)。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使全体干警更加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纠正司法行为和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切实看到法院新变化、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龙山法院更好履行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要紧紧围绕《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中的工作目标来开展,严格执行省高院〔2019〕97号通知,主要针对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法院形象的突出问题,重点从为民服务方面、规范行为方面、廉洁纪律方面来整治当前各级法院普遍存在的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作风不正等行为。
五、工作措施
按照省高院《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我院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全员参与,采取边学边查边整改的方式进行,一是要充分结合“加强管理年”督察反馈情况和本人实际情况,细数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化查摆整改,限期整改到位;二是要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应的行为规范,统一细化行为标准;三是要在全体干警温习党纪法纪、工作纪律、等行为规范的基础上,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大讨论活动;四是要开展内部自查和迎检工作,与“加强管理年”活动统一进行,做到强督导、严问责;五是要建立社会公开承诺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六是要设立征求意见箱和举报箱,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和评价,对群众举报的干警违法违线索一查到底。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院干警要深刻理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搞好专项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剑铭对我院专项整治活动负总责,各分管院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对开展此项整治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要发挥带头作用,即做活动的组织者、推进者,又要做专项整治的引领者、示范者。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提高。要全院参与、全员参与,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加强引导,每名干警都要针对问题、落细落小,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
(二)做好工作统筹。要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与“加强管理年”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作用,推动“两项”活动扎实、协调、有序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宣传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专项整治活动信息专报制度,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把宣传作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要积极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机关内网、“两微一端”等平台,大力宣传本院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新成果。
七、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执行省法院文件规定。
附件: 1.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1: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
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剑铭 龙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副组长:
邵晓飞 龙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薛冬三 龙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吴少文 龙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孙竹太 龙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谢立明 龙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樊志杰 龙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学珍 龙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附件2: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
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薛冬三 龙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副主任:
任振龙 龙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宋志军 龙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
成 员:
陈 敏 龙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员
刘莹璇 龙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办事员
李 智 龙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办事员
苏 欣 龙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书记员
王 迪 龙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朱慧颖 龙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科员
张 帆 龙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科员
付丽梅 龙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审判员
史 沂 龙山区人民法院郊区人民法庭书记员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2-04 16: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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