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工作总结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今年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审执质效、司法满意度和队伍建设取得了良好进展。截止5月31日受理各类案件2545件(其中新收2138件,旧存407件),审执结案件2090件,结案率82.12%;员额法官人均结案69.67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定政治方向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全体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全力抗击疫情,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吉林省新冠疫情爆发后,立即组织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孙春兰副总理部署要求,传达落实省市区委有关决策部署,并联系法院工作实际,组建防疫工作专班,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做到疫情防控工作立场坚定、态度坚决、领导坚强。
统筹规划法院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相关防疫措施,细化主体责任,要求各庭室负责人全面掌握本庭室干警行踪轨迹,严禁出市出省,外地返辽干警第一时间向政治部报备,并根据社区要求进行隔离管控。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办公楼和派出法庭,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消毒清扫,各处全覆盖、无死角。提前按需采购好防护服、消毒剂、口罩等防护物资,确保机关安全和卫生安全工作有序进行。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防止出现负面舆论。
全力协助包保社区做好一线防疫。按照区委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积极与包保社区进行沟通联络,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人员分配,真正做到联防联控、落细落实。精心选派16名中层副职以上领导担任16个核酸采样工作台台长,将全院144人编入核酸检测台,调配41名扫码员前往全区40个检测台支援扫码工作,9名干警深入管控区上门入户进行核酸检测,共计派出干警1255人次、车辆612台次,在16个核酸检测台集中开展14轮全民核酸检测,累计检测人员15.3万余人次。调派干警109人,协助社区昼夜开展入户信息排查,累计入户7574户次排查1.1万余人次。安排18名干警和3台车辆在包保社区弃管楼出口进行24小时值守,对外出人员进行严格核查,确保城市静态管理规范有序。
切实做到防疫审执齐头并进。在全体干警下沉社区进行防疫和全市静态管理期间,严格按照省市区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实行弹性办公或静态管理,支持鼓励法官干警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办案平台,积极开展网上开庭、视频庭审、在线调解、远程接访、网络查控等工作,审判执行案件网上开庭687件,网上调解案件12件,审执结案465件;执行局法官利用微信向申请人发送打收条以及结案说明的方式,办理领款手续80余件,发放执行款840余万元。4月19日,全省法院有序恢复工作秩序,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智能辅助扫描中心、送达中心等场所全面开放,除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人员外其他干警即刻进入工作状态,加班加点处理案件,截止到5月31日,结案率82.12%。
(三)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扎实推进平安龙山建设。受理刑事案件80件,审结74件。判处罪犯88人。严厉打击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等各类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审结23件,判处罪犯25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件,判处罪犯2人,切实维护金融管理秩序正常稳定。依法严惩环境污染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件,判处罪犯35人,充分保障“碧水蓝天”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认罪认罚案件71件,占刑事案件结案数的88.75%。
着力保障民生和谐稳定。受理民事案件784件,审结619件,调撤351件,调撤率56.70%。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就业、医疗、住房等问题的关切,妥善审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案件338件。加强劳动权益保护,依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9件。高度重视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损害赔偿案件,审结案件107件。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成立专业“速裁团队”,选配员额法官3人、法官助理1人和书记员1人,进一步规范纠纷调处的申请、受理等操作环节,优化速裁快审流程,上半年受理速裁案件94件,结案83件,调撤54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57.44%。
营创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受理各类商事案件282件,审结225件,诉讼标的额4100余万元。依法保护构建法治营商环境,审结买卖、租赁、销售、承包等合同案件90件。着力化解金融风险,审结借贷、保险纠纷等金融类案件52件。护航辖区企业发展,受理涉国有银行等重点企业案件32件。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一律平等,努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多措并举助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受理行政案件17件,审结11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件,结案2件。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诉前审查案件33件、调解案件8件。
强化执行兑现胜诉权益。聚焦“一性两化”,开展执行攻坚,受理执行案件1386件,执结1125件,执行到位金额21197.46万元。调取移动支付、网络活动等动态数据,锁定被执行人17类26项主要财产,依法冻结银行存款、网络资金906笔,查封不动产、车辆165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3人次,限制高消费565人次。强化诉后司法保护,发放司法救助基金6万元,确保急民所需、救民所急。
参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深入推进道交案件“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与公安机关、保险机构等部门共享案件处理信息,通过该平台立案69件。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和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两处办公场所均已具备现场立案、缴费功能,诉前调解员全部实现入驻,上半年郊区人民法庭审结案件110件,参与防范矛盾化解46件次,诉源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面开展“七走进”活动,深入社区、村屯开展《民法典》宣讲3场,受众500余人。
(四)秉持以人为本,着力锤炼过硬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以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设立“党员先锋岗”“青年先锋号”,彰显专业、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形象。
正风肃纪促廉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意义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活动,为干警筑牢“思想防线”、划好“纪律红线”。围绕庭审纪律、政务保障、司法作风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3次,发布工作通报3期,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以人为本重保障。完善日常考核、分类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体系,先后选升、晋升法官等级、干警职级8人次。注重调动不同年龄层次干警的积极性,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与激情。完善干警履职保障和为干警办实事制度,关爱干警身心健康,为退休干警精心制作纪念杯,彰显法官职业尊荣。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在审判管理方面:受疫情影响,审判执行质效不高;诉源治理工作做得不够,“分调裁审”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不高;电子卷宗应用率、随案生成率、庭审直播率和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不高;有长期未结案件。
(二)在政务管理方面:日常工作纪律不够严肃,个别干警存在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办公室内摆放个人物品、杂乱无章等现象;执行安检不严格、不细致,未能一视同仁;门卫人员值守不够严格。
(三)在队伍管理方面: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审判监督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司法作风还须进一步改进。个别法官业务素质不高,庭审驾驭能力、诉讼调解能力、事实认定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案件调撤率较低,判决率偏高。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要更加扎实地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疫情防控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强化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紧心态和厌战情绪,进一步认清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松懈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统筹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干警健康安全,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要更加坚定地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完善诉源、执源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区矛调中心解纷平台,通过各种调解模式,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小额、简易程序规则,优化难案审判模式,完善审判管理及绩效指标评估体系,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加强执行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创设执行责任清单节点管理制度,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应用,推进执行攻坚常态化、长效化。
三要更加有效地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着力打造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和集约送达中心“三中心”建设,努力实现办案质效更高、司法资源投入更少、当事人感受更好的目标。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深度,健全司法公开的制度体系,提升司法公开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合理的预期和真切的感知。推进《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全面保护人民群众人格权益、财产权益和身份权益。
四要更加严格地抓好法院队伍建设。深化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更加自觉地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院。掀起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新高潮,让广大干警坚定信仰、坚守法治。深化法院文化建设,突出文化浸润、引领作用。全面研判廉政风险新变化,构筑更加严密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实效。进一步拓展接受监督的途径和渠道,全面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5 09: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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