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
(202*年*月*日在辽源市龙山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次会议上)
龙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剑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五年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区法院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五年,也是区法院深化改革、砥砺前行、担当作为的五年。五年来,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悉心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五年来,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3596件,审(执)结32930件,全口径结案率[1]98.02%,同比分别上升111.22%、128.84%和7.55%。结案标的额14亿元。先后获得集体荣誉17项,87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省市级个人二等功、优秀政法干警等先进代表,刑事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立足本职,忠诚履职担当,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平安龙山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190件,判处罪犯4895人。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1件,依法严惩犯罪分子79名,审结涉黑涉恶“九类罪名”[2]和“黄赌毒”犯罪案件256件448人,甄别移送黑恶犯罪线索35条,发出司法建议13份,追缴、罚没财产3942.43万元,为37名群众和3家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811.62万元。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盗抢骗”等犯罪案件498件607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案件41件204人,审结醉驾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692件692人。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27件90人。维护信访秩序,依法打击非法上访、无理缠访、闹访人员16人。着力净化网络空间,依法严惩网络犯罪案件6件118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25件27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82人次。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依法对1958人适用非监禁刑[4]。助推法治龙山建设。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行政案件317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5]128件。依法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行政行为59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建立“府院联动”机制[6],全面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决防止程序空转,妥善处理诉前矛盾纠纷170件。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发送司法建议、专项报告12件(次),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3份。发挥司法审查作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辽河北岸、开发区等地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有序进行。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各项举措,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推行立审执“三优先”,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和沟通协作机制,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以健全优化的司法政策,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妥善审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协议等案件,促进优化投资兴业软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一律平等,依法高效审结涉商事案件9958件,执行到位金额5.32亿元,稳步提升“执行合同”[7]便利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回应环境资源保护司法需求,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受理环境非诉执行案件83件,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件。助力脱贫攻坚。开通涉贫案件“绿色通道”,审结涉扶贫领域纠纷162件,为涉贫人员追回合法债权285.1万元,减、免、缓涉贫案件当事人诉讼费659.21万元,向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396.1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妥善应对疫情引发的诉讼问题,出台疫情防控服务保障措施16条,大力推进“线上送达”“线上审判”“线上调解”,确保审判执行“不停摆”。对25家企业暂缓强制执行措施,对526件民商事案件采取“活封”[8]等措施。推动“广而洁”33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支持企业迅速投产运营,扩产抗疫。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贯彻实施民法典,维护社会公平,审结民事案件16463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等涉民生案件4276件。依法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112件。推行“道交一体化”[9],审结道交案件1489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130万元。加强人格权保护,审结相关案件543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恢复未成年人法庭,审结案件12件。深入开展清理欠薪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930万元。以兑现胜诉权益为目标,持续开展执行攻坚。整合人力、物力、财力,长期开展系列专项执行行动,提高执行质效,执结案件周期从五年前的145天缩短至现在的32天。提升执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网络查控覆盖房产、车辆、证券等8大类财产信息,网络查控案件1.2万件。大力推行执行财产网络司法拍卖,完成网拍390次,网拍标的物450件,成交金额2732万元。完善“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实现专款专案专户。强化强制措施惩戒力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47人次,限制高消费6599人次,拘传拘留70人。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引导和威慑作用,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271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给付义务。五年来,共执结案件12296件,执行到位金额11亿元,顺利通过“基本解决执行难”国家评估验收。坚持群众需求导向,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10],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推进“智慧法院”[11]建设,共享智慧成果,强化诉讼服务实质性功能,建成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的诉讼服务中心。通过“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实现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通过跨域立案平台,实现远程案件就近立。以吉林移动微法院为统一入口,实现立案、缴费、送达、保全、委托鉴定等诉讼事项“一网通办”;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12]“一号通办”功能,帮助群众办理诉讼事务,群众到一个场所、在一个平台就能一站式办理全部诉讼事项。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派驻审判团队进驻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启动“法官进网格”[13]工作,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调解案件1986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解纷功能,线上调解案件1050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简易程序适用率64.69%,案件审理天数下降到24.5天。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构建开放高效透明便民的审判执行机制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法官、法官助理、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按比例配备,实行单独序列管理。法官实行员额制,书记员实行聘用制。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内设机构精简为9个,组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新型审判执行团队。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将送达、鉴定、财产查控、卷宗扫描和装订等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纳入中心集约办理。组建首次执行、快速执行等执行团队,建立“分权、分流、分段”的执行办案机制。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入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项规程”[14],提高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率和案件当庭宣判率,推进庭审实质化。推进民事诉讼程序改革,构建“繁简识别+类案集中+要素审判”模式,深化“分调裁审”[15],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陪审员参审案件6225人次。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要求,取消案件审批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制定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权责统一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审判权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四类案件”[16]识别监管机制,确保制约监督覆盖审判执行全流程、全领域。坚持随机分案和指定分案相结合原则,将类案和关联案件归口审理。建立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机制,建立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着力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从严管党治院,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围绕新法律法规和实务疑难问题,组织干警参加培训班372期,累计参训22560人次。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和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加强审判理论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典型案列563篇。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绩效考评体系,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树立能力和业绩导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扎实开展专项警示教育和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48个。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立案查处干警3人,组织处理34人。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认真落实龙山区九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和代表意见建议,专题报告工作32次,邀请代表视察、座谈、旁听庭审496人次,办结代表建议5件。认真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委员提案6件,邀请委员见证审判执行活动,听取委员意见建议,将政协民主监督转化为工作动力。深入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监督。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庭审直播案件4566件,公布裁判文书25592份,公开执行信息12544条。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在辽源日报、法院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法院信息925篇,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五年里,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发生深刻变革、实现长足进步。这让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必须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正是因为有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和区委的坚强领导,法院工作才明确了正确方向,汇聚了强大力量。必须严格公正司法。正是因为守住了公平正义底线,提高了司法公信力,我们才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可,才能服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一以贯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正是因为坚持守正创新,破除了制约法院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我们才获得了前进的动力。必须主动接受监督。正是因为有了人大、政府、政协等强有力的监督、帮助和支持,法院工作才得以实现健康和良性发展。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法官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还不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综合治理“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上还存在薄弱环节;法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进一步凸显,人才培养机制急需完善,等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五年,也是全区围绕新目标展现新作为实现新跨越的五年。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区党代会精神和本会大会决议,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山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以更高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以更实作为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严惩危害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审理商事纠纷,完善司法服务举措,积极打造更加稳定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审判机制。改进民事审判工作,准确适用民法典,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以公正裁判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以更优服务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设施,全面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实效。搭建多元解纷平台,深度融入“111”平安建设,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提高实际执结率和财产到位率,加大执行救助力度,以看得见的方式提升群众获得感。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以更实举措提高审判执行质效。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让各项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人员分类管理,破解人案矛盾和监管难题。强化科技法庭、移动办案系统的应用,继续推进辅助性事务集约办理和外包工作。加强审判管理,优化审判流程,统一裁判尺度,促进审判执行质效持续优化。
五是坚固公正之基,以更大决心锻造过硬法院队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铸牢政治忠诚之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和专业化能力建设,加快培养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和后备力量。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狠抓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院。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加强司法职业保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人民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使命重在担当,实干铸就未来。在服务全区改革发展大局中,区法院责无旁贷、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稳中求进、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建设创新转型、宜居宜业、城乡融合、开放包容、幸福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名词解释
[1] 全口径结案率: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综合结案率。
[2] 九类罪名:具体指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9类犯罪。
[3]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 非监禁刑:人民法院对涉及犯罪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处罚措施,由于被判犯罪的人犯罪情节轻微,对犯罪人实行监外(即不进入监狱、看守所、劳教中心等禁闭场所)惩罚。
[5] 非诉执行案件:依据行政机关的申请,对未经诉讼审查的行政行为进行受理、审查和执行的活动。
[6] 府院联动机制:指不断加强政府与法院之间的协作联动,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多元矛盾化解等工作,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7] 执行合同:世界银行作为营商环境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衡量的是解决一起商业纠纷所耗费的时间、成本和司法程序质量指数。
[8] 活封:指该财物虽然已被法院查封,但应能实际使用,或者法院不能直接使其使用价值暂时冻结,只是限制转移等作用。
[9]道交一体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
[10]立案登记制:指一种案件受理制度,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诉状,法院应当一律接收,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处理。
[11]智慧法院: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12]12368诉讼服务热线:“12368”以社会公众及诉讼参与人为服务对象,以诉讼活动进程和诉讼知识咨询等静态信息和案件审理、执行等动态信息为服务内容,以电话接入和语音、短信、传真等为服务方式,为社会公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服务和方便。
[13]法官进网格:法院可将一个社区(村)划分为一网格或数个社区(村)划分为一网格,让法官或审判辅助人员与网格内的网格员建立联系,法官主要负责各自网格内的巡回审判、诉前化解、指导网格员参与调解等工作。
[14]三项规程:《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
[15]分调裁审:对诉讼案件实施科学分案、高效调解、速裁解纷、快审速判,提升纠纷化解效率。
[16]四类案件:具体指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5 09: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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