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1、申请回避权;
2、辩护权;
3、举证、质证的权利;
4、最后陈述权;
5、请求抗诉权;
6、一审当事人享有上诉权,二审当事人享有申诉权。
二、当事人应承担哪些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诉讼秩序;
3、如实陈述;
4、如实举证;
5、依法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四、被害人等从何时起可委托诉讼代理人?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五、哪些一审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案件;
2、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3、对于涉及重大商业秘密的案件。
六、一审刑事案件如何宣判?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七、一审刑事案件审限如何规定?
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需延期审理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
八、哪些人可以提出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九、上诉的期限和方式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
上诉可以通过一审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上诉法院的名称;
2、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法院名称,裁判文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
3、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4、提出上诉的时间;
5、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
十、什么是上诉不加刑?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检察院同时抗诉的除外。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13 10:12:55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