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辽源市中心城区的龙山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及省法院决策部署,着力在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上狠下功夫,扎实推进营商法治环境建设,助力龙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高度重视,持续提升司法政策保障度
该院聚焦省市区委营商环境建设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司法政策,狠抓责任目标落实,切实增强司法政策牵引力和制度措施执行力。一是全面对标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相关要求,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精心谋划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立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亲自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和督办重要案件。研究制定了《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升民商事案件执行质效工作机制》等政策文件5份,结合省法院服务民营经济“14条意见”“十项措施”以及“六项新措施”推出16项举措精准服务企业,以司法服务“硬措施”营造企业发展“暖环境”。二是认真落实《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及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制度,逐一梳理目前在办的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对于符合依法免责免罚条件的案件从宽处理,推动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依法快速办理。三是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构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及时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案件5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赴辽源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行政机关就行政执法问题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建立行政案件信息通报制度,有针对性提交专项报告、司法建议、府院联动季度函8份,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败诉率、负责人出庭率等情况,助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完善司法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商事审判案由分类,在官方网站定期发布涉公司、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案件典型案例,为市场主体提供行为与规则指引。利用司法信息公开网,每月末公开司法文件、统计资料、审判态势等工作信息,所有涉企案件审判文书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公开,推进阳光司法进程,提升司法公信力。近三年来公布商事案件裁判文书4726份。
依法审判,稳步提升“执行合同”便利度
通过推进民商事纠纷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商事纠纷审判质效,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一是全面压减商事纠纷诉讼用时,仔细梳理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分析原因、对症施策,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审执工作效率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分解方案》,从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完善部门衔接机制、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流程等四个方面提高诉讼服务工作效率。近三年来依法审理涉企案件4227件,合同纠纷案件2148件,企业借贷纠纷案件585件,股权、金融、证券等案件270件,平均审理用时39.6天,不到法定审限的一半,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3.6%,有效降低了企业维权时间成本。二是全面提升商事案件审判质量。推行法官会议制度和审判委员会制度,建立集中研讨机制,形成疑难问题解决平台,通过上会讨论、固定意见统一商事裁判尺度。科学落实院庭长对重大疑难商事案件的监督责任,切实加强案件监督力度,近三年来商事案件息诉服判率92.7%。三是全面提升商事案件执行质效。着力解决财产查找、变现难题,建立涉企案件财产保全机制,推动法院询价评估系统、案款系统和网络查控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网上司法拍卖成交金额5987.81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17.53万元,进一步减少了执行环节费用成本。大力开展涉企案件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成功执结辽源市广而洁消毒剂有限公司、辽源市凯马商贸有限公司、辽源市金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系列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额1004.72万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00%执行到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96.7%。四是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拒不执行行为,努力提升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和执行完毕率,主动加强与公安、银行、保险、车管所等部门联动,发挥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作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采购、企业注册、金融信贷等行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氛围。今年在东方广场、市委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8期,有27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信用保障。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根据案件不同情况,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严禁超标的、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冻结扣押企业款物,最大限度减少诉讼保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对仍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或者劳动密集型企业妥善适用缓立案保发展、缓保全保经营、缓执行保生存的“三缓三保”政策,尽可能采用“活查封”保全及执行和解措施,助力企业协调解决在发展中面临的债务、股权和劳动争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对已经履行生效裁判的企业,及时恢复企业及投资人信用,保障企业及投资人正常经营。疫情防控期间,在“广而洁”案件中,采取灵活运用保全手段,多次召开债权人会议等方式,推动33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和解标的额2184.16万元,助力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此案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发布。五是全面推进民商事案件调解及速裁工作,通过人民调解组织派驻调解人员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吉林省企业法律事务调解中心,针对各类事实清楚的涉企矛盾纠纷,首先引导涉企双方优先进行调解,充分利用非诉途径定纷止争,近三年来诉前调解涉企案件495件,调解成功362件,成功率达73.1%;调解不成立案受理后,指派立案庭专人开展速裁工作,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纳入速裁程序快速办理,5至7个工作日内结案已成为常态,最大限度地减轻了企业司法成本。六是推行网上立案,方便企业诉讼。有效运用在线庭审,对涉优化营商环境案件适用电子送达、微信公告,对买卖合同、金融借款、融资租赁、证券期货等五类上诉案件试行电子卷宗移送,对买卖合同案件试行无纸化办理。近三年来在线立案2536件,电子送达适用案件3596件,电子送达总次数5207次。
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坚持完善暖企惠企安企司法政策、推行涉企案件专项管理、深化涉企服务协调机制等,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构建“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推行立审执“三优先”,即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矛盾纠纷,方便企业诉讼。同时,对因疫情引发的企业民商事案件和涉诉困难企业缓减诉讼费320余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诉讼负担。二是建立健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和审限管理等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所有涉企案件均做到“一案一表”。定期抽查并通报涉企案件办理情况和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落实情况,并将涉企案件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按照“项目化、时间表、承办人”要求,建立健全涉企案件工作台账,实行涉企案件专项管理,对涉及重点民营企业的长期未结执行案件,组织专班、制定专案、明确专人、限时结案。三是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对所有涉诉企业提供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的线上服务,在审判管理平台强化案件流转跟踪管理,在办案系统设置立案、上诉案件移送等节点管控,有效缩短各环节之间流转用时,促进案件尽快实现案结事了。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诉讼提供12368法律咨询热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智能化服务,全面应用多类信息化平台,实现涉企纠纷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四是深入推进“万警大走访”活动,选派21名优秀法官干警实地走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市分行、辽源市龙融担保有限公司、鸿图锂电隔膜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司法需求调研,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企业满意为标准,出台精准措施,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企业降成本、增效益。组织召开“依法治企兴企”民营企业家法治培训会,在企业规范用工行为、防范用工风险、社会保险赔偿、优化就业环境等方面开展政策及法律解读,并精心选取典型案例,做好以案释法。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深入全区大工程、大项目现场,对承建、施工单位在法律问题、企地联系、社会治安等方面面临的困扰,依法给出合理建议或解释。五是建立完善涉营商环境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沟通协作机制,对审判执行过程中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问题,以及对司法服务保障过程中的重要司法举措,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区政法委报告,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与龙山区商业联合会推动建立涉法涉诉矛盾联防联调工作机制,将十类多发易发民商事纠纷纳入联防联调范围,指定专人参与龙山区工商联设立的维权中心活动,直接受理有关企业的控告、举报、申诉,促进大量纠纷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六是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发布典型案例,帮助企业及其管理人员增强法治意识,提高综合管理能力。注重积累和总结司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打造民营企业与法院双向良性互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做好新形势下营商法治环境建设,任重而道远。该院将牢固树立“人人是环境、案案是环境、事事是环境”的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完善工作举措,延伸拓展司法服务,积极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辽源市龙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1-01 08: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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